
加氣磚原材料進場
1、混凝土原材料進場時,供方應按規矩批次向需方供應質量證明文件。質量證明文件應包括型式查驗陳說、出廠查驗陳說與合格證等,外加劑產品還應供應運用說明書。
2、原材料進場后,應按規矩進行進場查驗。
3、水泥應按不同種類和強度等級分批存儲,并應采取防潮措施;呈現結塊的水泥不得用于混凝土工程;水泥出廠逾越3個月(快硬硅酸鹽水泥逾越1個月),應進行復檢,合格者方可運用。
4、粗、細骨料堆場應有防塵和遮雨設備;粗、細骨料應按種類、標準分別堆積,不得稠濁,不得混入雜物。
5、礦產摻合料存儲時,應有顯著標記,不同礦產摻合料以及水泥不得稠濁堆積,應防潮防雨,并應契合有關環境保護的規矩;礦產摻合料存儲期逾越3個月時,應進行復檢,合格者方可運用。
6、外加劑的送檢樣品應與工程大批量進貨共同,并應按不同的供貨單位、種類和商標進行標識,獨自寄存;粉狀外加劑應防止受潮結塊,如有結塊,應進行查驗,合格者應經破壞至全部通過600mm篩孔后方可運用;液態外加劑應貯存在密閉容器內,并應防曬和防凍,如有沉積等異?,F象,應經查驗合格后方可運用。